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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大地飞歌集团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3 点击量:

因工作需要,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的公司法律顾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入围律师事务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5年以上;

(二)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及质量控制制度;

(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四)应有10名以上(含10名)专职律师,且有服务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5年以上(含5年)的经历;

(五)指派为本集团公司服务的律师至少2人以上(含2人,其中1人执业年限达10年以上),且均有担任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2年以上(含2年)的经历,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被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律师协会处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为本集团公司服务的律师要求为中共党员。

二、成为本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单位后提供的主要服务内容

(一)协助制定、修改本集团公司章程、制度规章流程,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二)对本集团公司改制重组、增减注册资本、投资、融资、担保、产权(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审核及论证,参与有关会议、谈判等活动,并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协助草拟、修改、审查本集团公司合同和法律事务文书,并按要求出具法律审核意见;

(四)根据本集团公司的委托,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和非诉法律事务,提出指导意见,出具法律意见、起草诉讼方案;

(五)协助本集团公司指导下属企业开展法律事务工作,审查下属公司上报的有关法律事务文件材料,指导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六)协助处理本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职工不稳定事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组织开展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外聘律师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法律咨询;

(七)本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注:上述内容以正式法律顾问服务协议为准。

三、报名的律师事务所应提供的响应材料

律师事务所报名时,应当提供报名表、主要执业律师名册、团队负责人、成员信息、有关资质证明、报价文件、服务方案、专业实践能力测试文件(详见附件)等。

四、报名

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请于2023年3月3日前将相关响应材料邮寄或现场提交至南宁大地飞歌集团企管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号八大胜总部大厦11楼1102室)报名联系人:路云 联系电话:2239831。

五、选聘

我集团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遴选优秀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分,并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相关条件,确定选聘名单。

六、公示

选聘名单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

七、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南宁大地飞歌文化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