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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八大胜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 后评价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点击量:

我公司因工作需要,拟聘请一家中介机构提供集团公司2022年度项目投资后评价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全程参与南宁八大胜集团对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工作。其中具体服务内容涉及以下部分:

(一)提供项目投资后评价服务,评价项目:五象湖综合配套工程(北区)6号楼、7号楼、9号楼提升改造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地

投资规模

投资完成时间

投资类别

混合/独资

1

五象湖综合配套工程(北区)6号楼、7号楼、9号楼提升改造工程

南宁市

2402.05万元

2018年12月

固定资产投资

独资

(二)后评价内容

后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论证决策过程评价、执行过程评价、实施效果评价、持续能力评价、投资管理能力综合评定,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以《南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南国资规〔2016〕2号)作为后评价的实施标准。

2.制定详细的评价实施计划,明确关键节点和步骤,并在与南宁八大胜集团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照计划逐步开展工作。

3.开展现场调研,获取评价公司投资阶段相关数据及文档资料,对照项目获批时所确定的直接目标、宏观目标及其它指标,找出偏差和变化,分析原因,得出结论和经验教训,具体包括:

(1)项目论证决策过程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应当开展的可行性研究、风险评估、决策等环节是否开展,是否符合规定、科学合理。

(2)项目实施阶段评价。主要包括项目合同及投资协议的执行,投资进度、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是否按计划执行,财务管理是否规范。

(3)项目完成阶段评价。主要包括投资核算等是否符合要求。

(4)项目实施效果评价。主要包括经济效益评价、其他目的、目标实现程度评价。

(5)项目持续能力评价。主要包括持续能力的内部因素、持续能力的外部条件、基于上述内外部因素变化趋势的分析,对项目投资回收期、企业竞争力等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预测。

(6)投资管理能力综合评定。将后评价结论以等次的方式呈现,在单项评定的基础上,汇总得出综合评定等次。

(7)项目总结。主要包括项目成功的经验、失误的教训、得出的启示、对策建议等。对因决策失误、项目实施管理和公司成立后经营管理不善、国家产业政策与宏观经济环境改变等原因导致经营处于困境的项目,提出解决建议;对发展前景不乐观或存在较大风险隐患的项目提出补救、止损或退出意见。

4.参与项目沟通会议,汇报项目进度、结果及遇到的重大问题。

5.根据项目后评价结果形成项目后评价报告,并提交过程底稿。

6.配合南宁八大胜集团完成统筹协调的其他事项。

(三)成果提交:本项目成果必须按照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提出的要求进行,并提交成果材料如下(需提交的最终成果全部材料应须以书面形式和电子形式提交,其中书面形式提交成果需打印装订成册;1式3份):

1.项目投资后评价总报告(含投资项目后评价指标体系)

2.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

3.成果提交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四)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八大胜集团指定地点(南宁市),现场交付。

(五)服务要求:处理问题响应方式和时间:成交供应商能提供7×24小时通过远程、上门服务、电话、E-mail等方式解决各种问题。一旦出现须现场处理的问题,在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1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

(六)报价及付款方式

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服务的价格:

(1)技术支持、咨询服务费用;

(2)项目开展过程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3)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费、教材等;

2.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3.其他:评审、验收费用(包含专家费)。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内制定详细的评价实施计划,明确关键节点和步骤,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且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款。

(七)项目验收:项目开展完成后,按服务需求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由成交供应商提请项目验收申请,由采购人指定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八)保密要求:由于本项目包含企业经营信息,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必须对本项目所有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

三、本项目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上限为人民币5万元,由供应商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

(二)有规范、健全的内部管理及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三)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四)凡承担本采购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审计、法律咨询、策划、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的机构不得作为本项目的后评价承担机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报名方式

(一)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4日17时

(二)提交要求: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函;2.服务方案及服务人员组成名单、联系方式;3.业绩证明材料;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机构执业证复印件。

(三)提交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5号八大胜大厦20楼2005室 莫先生(收) 电话:0771-5750844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逾期或材料不符合视为无效。

六、评选方法

综合评分法,我公司将根据报价、服务方案以及业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选定服务方。

七、评选结果

自报价函截至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我司将对有效比选文件进行评选并公告评选结果。

八、有关约定和要求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比选文件无效,作废处理:

(一)报名材料、报价函未盖公章或比选申请人名称与公章不一致的;

(二)报名材料、报价函字迹模糊不清的(包括提交的附件);

(三)不按要求报价、报价金额、计量单位谬误或提供两个以上报价的;

(四)比选文件不密封和不盖骑缝章的。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南宁市锦春路15号八大胜大厦20楼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71-5750844

邮箱:392009087@qq.com

南宁八大胜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