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融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聘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南宁市融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0日,是国有独资公司南宁八大胜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以金融信贷业务为支柱,以服务中小微企业经济实体、个人的金融需求为目标,以“诚信、简便、快捷、保密”为服务理念,稳步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小额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管理、财务咨询服务。因工作需要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对象:南宁市融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选聘人)。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
2.起草、审核或修改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应邀参加合同谈判;
3.起草、审核或修改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5.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业务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并起草谈判文件;
6.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内部讨论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公司处理信访、维稳、应急事件及其他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8.对公司法务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9.受公司委托,代理诉讼、仲裁案件;
10.为公司追收债权;
11.受公司委托发出《律师函》和发表《律师声明》;
12受公司委托处理公司的其他涉法事务。
四、竞聘资格要求
1.参加竞聘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竞聘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入选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在册名单;
(2)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5年以上;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和未受过行政处罚。
2.竞聘人应当指派不少于3人组成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律师服务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1)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且2017-2019年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年度考核称职;
(2)配备1名律师团队负责人,要求连续执业时间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担任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3)至少配备2名律师团队成员,要求连续执业时间5年以上(含5年),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4)律师团队成员中必须有不少于2名的中共正式党员。
五、报价要求
由竞聘人根据自身情况在最高限价内自行报价:
1.常年法律顾问费的最高报价:不高于肆万元/年;
2.代理诉讼、仲裁案件律师费的最高报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桂价费[2013]41号)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30%的优惠。
六、竞聘申请及材料提交
1.竞聘人应在2020年3月26日下午下班前到位于南宁市青秀区锦春路15号八大胜大厦14楼向选聘人提交竞聘材料一式2份。
2.竞聘材料由下列文件组成并按下列顺序编写目录、页码及装订成册,将竞聘材料装入1个纸袋密封及标明“竞聘常年法律顾问申请材料”和加盖竞聘人的公章:
(1)报价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竞聘人简介原件(根据自身情况编写);
(3)竞聘人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无则免);
(4)竞聘人标注有2018年度考核合格字样和考核机关印章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竞聘人入选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中介机构备选库在册名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5)竞聘人律师服务团队成员简介原件(应说明执业年限、业务专长、工作经验、获得的奖项或荣誉、政治面貌);
(6)竞聘人律师服务团队成员标注有2018年度考核合格字样和备案机关印章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7)竞聘人律师服务团队成员为中共党员的证明原件(由申请人所在的律师行业党委出具);
(8)竞聘人服务方案原件(根据自身情况编写);
(9)竞聘人及其律师服务团队成员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证明(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复印件,如无则免);
(10)竞聘人及其律师服务团队成员所获奖项或荣誉的证书复印件(如无则免);
(11)授权委托书原件(应记载委托代理人的名称、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
(12)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3)竞聘人认为其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竞聘人的公章和现场提供原件核验。
3.竞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而不得进入详评程序:
(1)所提交的竞聘材料未密封或封面未加盖竞聘人公章的;
(2)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竞聘材料的;
(3)所提交的竞聘材料不真实或虚假的;
(4)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5)竞聘人不符合竞聘资格要求的;
(6)竞聘人与其分支机构同时才加竞聘的。
4.如按时提交竞聘材料的竞聘人少于3家的,则终止本次选聘工作,并由选聘人以其他方式选聘常年法律顾问。
七、评选办法
1.由各竞聘人的代理人检查各竞聘人是否按时提交申请材料和申请材料是否按要求密封,并由各竞聘人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选聘人的主持人在各竞聘人代理人的监督下当众拆封各竞聘人的申请材料和宣读各竞聘人的报价(分为常年法律顾问费报价和代理诉讼、仲裁案件案件报价),各竞聘人的代理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3.选聘人将组成5人评选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有效的竞聘材料进行评分。
4.总得分最高者中选,如2家或2家以上为相同最高得分的,则以报价得分最高者中选,如报价相同则以服务方案得分最高者中选。
5.选聘人将在南宁八大胜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上公布本次选聘的评选结果。
6.合同签订
由选聘人与中选的竞聘人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格式见附件3)。如中选的竞聘人不按要求签订合同、放弃中选机会、被取消中选资格(以下统称失去中选资格)的,则由总得分排序第二高的竞聘人自动获得中选资格;如总得分排序第二高的竞聘人也失去中选资格的,则由总得分排序第三高的竞聘人自动获得中选资格,如此类推。
八、其他事项
1.如对本次选聘事项有异议的,可向南宁八大胜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投诉,投诉电话:0771— 5750870 。
2.如对本次选聘工作有疑问的,请致电选聘人的联系人何先生,电话:0771—5781095。
附件:报价函格式
南宁市融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3日